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要做到“六个突出”
一要突出责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重大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切实做到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新形式新要求,积极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提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注重检查考核,确保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有小结,年底有考核、有总结。
二要突出教育防范。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凝聚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上廉政党课,要及时通报典型违纪违法和“四风”突出问题案件查处情况,认真开展案例剖析,切实做到警钟常鸣,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使压力和动力并举、自律和他律结合、履行承诺和落实整改措施相统一,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三要突出监督检查。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对涉农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教育经费、农资综合补贴、燃煤补助、退耕还林补助、城乡低保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全程监管,确保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的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全面推进“五级联动”工作,及时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要突出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举措,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构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制止“四风”突出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要突出查办案件。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持把工作重心和精力向案件查办工作倾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正确处理查处腐败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关系。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恶意诽谤的严肃倒查追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要突出队伍建设。要带头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确保专题教育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中心,深入持续贯彻“三转”要求,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守住主业主责不发散。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要求,加强纪律检查主业的培训。要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强化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党充分信任、人民群众充分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力度,增强履职能力和对外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