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理州纪检监察学会服从和服务于纪检监察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学会章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实现“五个新”。
理论研究出新成果。年初,将收集到的2016年度调研论文151篇汇编成册,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鼓励奖20篇,并对获奖论文进行通报表彰。选择优秀调研论文5篇上报省纪检监察学会,有4篇获奖,其中特别奖1篇、二等奖2篇、优秀奖1篇,为获奖最多的州市学会之一。
成果展示有新平台。坚持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与创新互动,调研与成果共享的办刊原则,创办了《大理纪检监察调研参考》季刊,设置调查研究、政策法规、学会动态三个栏目。成立期刊编委会,做好期刊组稿、审稿、编辑、印制、发放、存档等工作,努力打造纪检监察调研理论、政策法规的发布载体和交流平台。编发《大理纪检监察调研参考》4期、800册,刊登调研文章39篇、学会信息9条、法规制度12个。
“领题调研”有新突破。州纪委常委、学会领导率先垂范,带头“领题”领任务,促进课题任务全面完成。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主动“领题”,带头完成了《党的十九大精神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光芒》的理论调研任务;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长“领题”1项,完成了《论权力制约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定位》的课题任务;州纪委副书记、学会会长“领题”1项,完成了《大理州委巡察工作情况调研》的课题任务。其他常委及学会副会长、学会秘书处积极主动“领题调研”,分别完成了各自课题任务。2017年,州纪委常委、学会副会长等共“领题”完成调研任务9项。
协调指导有新加强。学会始终发挥课题调研在理论研究中的“龙头”作用,不断加大课题调研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力度。一是组织协调好课题调研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认真确定重点课题、任务课题和自选课题,下发工作要点,确定课题16个,并将课题任务分解到州纪委各部室、各派出(驻)机构和各会员单位。在完成中央和省纪检监察学会规定的调研课题的同时,今年特别增加了具有大理特色的自选课题和创新工作,如增加了对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巡察工作研究等课题,做到“任务课题不能少,自选课题显特色”。二是加大对会员单位理论调研的指导力度。学会先后深入弥渡、洱源等县进行调研和指导,学会秘书处加强与各会员、会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对会员单位课题调研工作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及时汇编论文,组织开展2017年度调研论文评审工作。
学术交流有新进展。服从省学会领导,积极参加省学会学术交流活动。11月8日至10日,学会会长、秘书长等4人到丽江市参加了省学会滇西学联组2017年学术交流会,提交调研论文2篇,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积极选送优秀调研成果(论文)上报省学会,2017年省学会主办的刊物《调研参考》共刊登大理州调研成果(论文)4篇。(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