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陆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制度和政策措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紧跟中纪委步调,紧抓作风建设,全党作风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上线运行后,中纪委进一步畅通了监督举报平台,加强与群众交流互动,了解、收集社情民意,畅通监督渠道,重视重要舆情的发现、报告及处置,加大违纪行为的查办和惩治力度,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适时点名通报,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党员干部形成了震慑,也给权利带上了“紧箍咒”和“高压线”,强化了“不敢腐”的社会氛围和政治生态。同时,四中全会《决定》则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的法治基石和制度基础。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活动,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转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态度进一步转变。
以上这些都是“为官不易”背后的成果。“为官不易”说明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实效,也说明了各级各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那么,如何固化这一成果呢?笔者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参考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为官不易”思想产生的根源
一是党组织观念淡薄。有的干部没有把自己当做党组织中的一员,长期游离于党纪法规的约束之外,滋生自由主义,不把精力花在工作上,热衷于编织关系圈、人脉圈,带坏社会风气。有的干部把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抛于脑后,乱说乱讲乱议论,随心所欲,热衷于打探消息,到处私下传播所谓内幕消息,缺乏原则底线。甚至一些党员干部习惯把监督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对其他问题都忽略不计,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算什么,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办事凭感觉,决策拍脑袋,不按章理事,不依法办事,党规党纪形同虚设。
二是思想认识不高。当前,不少地方政府“不愿放权”“害怕晒权”的“管家”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导致“越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习惯“批字”、“盖章”的干部甚至出现了“不审批不知道干啥”的不适应症。
三是制度约束力不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集中整治,“四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少数干部依然存有侥幸心理和不以为然心态,把教育实践活动当做“一阵风”、“雨过地皮湿”,产生“闯关”、“过关”思想,在有关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变相执行、作选择、搞变通。有的干部借口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了、紧箍咒紧了,为自己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找理由,遇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能躲则躲,敷衍了事,该抓的工作不抓、该管的工作不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是服务意识不强。在相当一些人的头脑里,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贪污腐败等“恶行”相比,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小节,不值得深究,更谈不上惩戒。少数干部存在工作自由散漫,无所事事,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履职,谋人不谋事,致使一些工作能办却拖,能快却慢,当“太平官”、“为官不为”。
二、固化“为官不易”成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自律意识
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纠正错误观点的有效举措。首先,要结合全党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教育活动,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内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时刻牢记“红线”、识别“禁区”、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切实将作风转变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把精力投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
其次,围绕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新学习教育载体,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实施廉政文化“传播工程、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对重点岗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开展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党政“一把手”廉政宣誓》等廉政教育模式,建立干部权力制约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深入细致地剖析反面案例,用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带动人、警醒人、教育人。如:高德荣同志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展现了共产党人的精气神,传递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二)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两个职责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促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对因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做到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干部不敢碰触的“高压线”。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二是围绕“三转”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考核,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监督不越位、执纪不错位、问责不缺位。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把转作风作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常规检查与定期暗访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教育提醒与坚决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检查。结合委局机关集体学习活动和自身工作职责,探索实行委局机关“一人一课、一周一讲”和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强化制度执行,让权力公开透明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反腐重拳强化了“不敢腐”的社会氛围、政治生态,四中全会《决定》则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的法治基石、制度基础。巩固“为官不易”取得的成果只有通过制度固化下来,才能防止作风反弹。
一方面,要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实际情况摸清楚,不具备可操作性的要停止执行、重新设计,有缺陷漏洞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制度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以整治“为官不为”和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为重点,建立完善运转高效、协调有力、公开公正、反应迅捷的工作落实机制,提高制度的科学性,使各项制度规定相互衔接、相互照应。
另一方面,要在狠抓执行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出现的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无论错大错小、官大官小,都要做到违者必究,严禁网开一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党员干部对制度的敬畏感,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最后,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公务用车等方面,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查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修改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有效发挥““三述”的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
监督检查是发现违纪线索、督促整改落实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增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合力,把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以及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
(五)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件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一要坚持以程序正义为指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办案规程,落实执法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二要坚持以实体公正为主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二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案件;三要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缺失职业操守,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腐败案件;四要开展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对巡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启用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对巡视发现的严重问题立案查处,一事一台账的解决群众诉求;五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六要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七要以权利规制为关键。通过查办案件,找准引发案件的体制机制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八要以学法用法为己任。党员干部应着眼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自觉守法用法,深入研读党内法规,带头学习国家法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全过程,不断把依法反腐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15年1月12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全体学员座谈会时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同样,在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部分代表团座谈时,也多次对“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进行了强调。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以高德荣等先进典型为标榜,无论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管好家人,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情,要站在党和国家、人民的高度,勇于担当。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提供有力保证!(维西县纪委宣教室 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