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报告是巡察的产品和最终成果,是体现巡察组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与每个巡察成员的工作密切相关,对巡察组而言,辛辛苦苦一两个月,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写出一份高质量的巡察报告。巡察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巡察报告是“巡出来”的、“干出来”的。
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巡察的“前半篇文章”。巡察要做到“两准三有”,“两准”:站位准,发现的问题符合政治巡察的要求;情况准,发现的问题要符合被巡察党组织的客观实际。“三有”:有特色,发现的问题要能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的特点;有事实,发现的问题要有具体事实作支撑;有依据,发现的问题要有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巡察报告的提炼分析。巡察报告要充分展现政治监督的高度,一定要站在党委的角度,用党委的要求去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报告要抓住主要矛盾,聚焦被巡察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责任,重点反映“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报告要体现被巡察党组织特点,根据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综合历史沿革、文化、班子队伍结构和政治生态等方面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被巡察党组织表现最突出的问题反映出来,把影响被巡察党组织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反映出来。
加强报告起草统筹,严格审核把关“三个报告”。谈话报告,要尽量保持“原汁原味”。专题报告,要充分考虑工作实际和专业能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在精不在多,不追求数量,不搞形式主义,不一定每个组每次都要写。巡察报告,要有政治高度,切合巡察主题,契合被巡察党组织实际,做到有观点、有事例、有问题、有分析,不仅要用好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更要重视用好重要性或典型性问题,使报告更生动、更鲜活、更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总之,发现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巡到什么程度,巡察报告就说到什么程度。巡察报告定性要准、支撑要足、逻辑要严密。(陈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