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8年底,德钦县羊拉乡党委副书记和继春,羊拉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阿叁两位同志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身为全县深度贫困乡的党委班子成员,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缺勤,作风懈怠,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和继春、阿叁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经查,2018年底,德钦县羊拉乡党委副书记和继春,羊拉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阿叁两位同志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身为全县深度贫困乡的党委班子成员,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缺勤,作风懈怠,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和继春、阿叁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