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拔烂树”、“治病树”、“ 扶歪树”,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政治生态。一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严肃查处了迪庆州审计局原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赵玉红,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向勇等严重违纪案件。省委巡视组移交的68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理完毕。2015年,全州共接受信访举报150件(次),上级转办交办204件,立案51件,同比增长70 %;处分违纪人员60人,同比增长81.8%;给予党纪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抓早抓小,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2015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26人,作了结处理22人。出台《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巡查,对违规办理喜庆客事的4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8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是规范信访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新机制,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在处置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上,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