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香格里拉市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您的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移送我们进行审理,根据程序要求,现在需要做一份审理谈话,请您于今天下午14:30到谈话室来一趟。”
根据《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谈话制度》要求,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应当进行审理谈话。审理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对被审查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就案件事实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的意见,了解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审理谈话时间虽然短,但在审理谈话之前,审理组人员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要与审查调查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尤其是身体情况是否能接受谈话、近期家庭是否有变故等,根据掌握的情况,形成审理谈话方案,做到万无一失。谈话结束后,审理工作人员还需要进行安全回访,以短信或电话方式,确认被谈话人是否安全到家,并在审理谈话登记表中进行记录。
“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榜样是标杆,你参与赌博,对单位、对社会、对家庭会造成多么不良的影响你知道吗?现在对你的处分是一次警醒,你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能再发生了。还要提醒你的是,如果在影响期内再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是可以累加的,根据情节,累加到开除党籍也是可能的,好不容易考上的公务员,要好好珍惜啊……”案件审理室主任在审理谈话时语重心长地说道。
被谈话人杨某面带愧色地说:“主任,刚开始我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觉得只是打打麻将,没有什么,现在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也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在以后工作生活中我一定自律、自警、自省。”
这个环节是审理谈话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对被审查调查人进行教育及心理疏导,通过审理谈话,与被审查调查人开诚布公地交流,解疑团、解心结,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的目的。(雷玉洁 和玉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