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一轮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12月22日对州乡村振兴局开展常规巡察。2022年1月1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召开六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研讨,召开两次专题党组会议推动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措施。同时,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深刻反思,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挂图推进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载体、完成时间,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机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强化意识形态抓教育,坚持做到整改落实与乡村振兴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所有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已完成收集、整理、归档整改材料,10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底线意识不牢”方面
1.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用力不足,发挥全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战部’‘指挥部’作用存在差距。”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州委“五个第一”机制要求,结合党建和年度支部工作,制定了“五个第一”清单,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和州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季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同时,为提高干部理论武装,编制《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口袋书》,并作为每次集中学习必修课,轮流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推动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发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履行“指挥部和参谋部”作用,及时调整充实了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推动“部门周梳理、分管领导旬推动、政府月研究”和州委“月调度”机制,制定了《2022年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季、月、旬计划任务及调度清单》,做到责任明确到部门、任务明确到人。三是编制完成了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年涉农整合方案、促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沪滇协作2022年建设项目方案和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等五项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四是常态化开展防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持续推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启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整合(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党建、人居环境提升、防贫监测)力量形成“五网合一”,建立县(市)、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防贫监测网格化管理体系。五是计划产业项目资金8.7亿元,实施169个项目,努力做到产业帮扶覆盖全部脱贫人口,实现监测对象“双绑率”达到80%以上;全州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有 172个;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百日等,截止2022年3月31日脱贫人口就业32409人。1至4月,通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作用发挥明显,各项工作成效显着。
2.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动作为不够,指导督导基层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三农”工作,引导鼓励干部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州委“每月三个必调度”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调度内容,进一步细化旬、月、季工作调度计划表,压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二是抓住“迎接党的二十大 一学四抓三促进”专项活动契机,全面学习、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召开群众会议1300余场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大力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安装,及时办理群众诉求,新增安装26933户,累计安装75878户,安装率由年初的55%提高到92%。截止3月31日,共收到“政府救助平台”申报事项1067件,已办结1013件,办结率95%以上。三是按照“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3月29日,在维西县召开全州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暨防贫监测网格化管理现场推进会,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维西县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制定出台《迪庆州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挂钩点进村入户,了解掌握政策、措施执行及农户生产生活情况;四是配合组织部组织完成“驻村工作队大讲堂”第一期培训,进一步强化厅级领导包乡和部门包村工作责任;五是常态化开展防贫监测和帮扶,通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的运行,截止3月20日,防贫监测共排查1667户5112人,无新增监测对象;针对2021年末未消除风险的466户1696人制定“一户一方案”2133条帮扶措施,已落实帮扶措施1407条,726条正在落实中,未发生返贫致贫问题,坚决守住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六是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管理,遵循“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原则,采取“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方式进行把关,2021年12月1日组织州级部门14家单位对2022年项目库进行审查;2022年2月27至28日,组织州级部门对三县(市)2022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进行审查。截止4月10日已到位衔接资金10.63亿元,衔接项目开复工136个,资金支出1.76亿元。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自觉性不高。”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召开会议研究《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方案》,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完善制定“五个第一”任务清单,推动落实党员干部教育,舆论管控和网络综合治理、涉密管理、信息报送和公众号发布内容的审核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握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二是加强对云岭先锋、学习强国、乡村振兴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工作,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脱贫巩固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三是对本单位纸质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使用、档案保密管理等涉密领域实行制度化管理,在集中学习会议上定期通报有关典型,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并对微信公众号和工作群传输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对电脑系统进行检查,坚决堵住涉密漏洞。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短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小不够。”方面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制定完成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清单;3月15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1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对所有同志提出的风险点进行了审核、签字备案,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共同增强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同时,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严格规范上下班、请销假制度,严格公务用车、出差下乡管理,把好财务审批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守牢笼子,守住底线,坚决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不断创造乡村振兴系统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移交工作的监管,下发工作提醒通知,安排、指导三县(市)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项目验收结账,对扶贫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截止4月10日,全州共清理项目资金总规模108.3亿元。形成资产规模86.32亿元,形成资产7880个。已完成资产确权86.32亿元,资产确权完成率为100%。2022年起要求各县(市)对单位投资上千万元的项目做绩效评价制度;对2013-2020年移交资产再次进行一轮自检自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同时,有序推进对2021年形成的扶贫资产按程序移交。
5.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韧性不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一是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迪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学通弄懂政策规定,思想认识上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财务账务处理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第一时间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督促财务人员继续强化财务内控管理和整改,重申财经纪律,严把财务收支关,提高会计业务素质。三是切实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和财务资金拨付审核关,坚决做到按要求和规定执行。
6.关于“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明显。”方面
按照纪检组的工作要求,围绕项目库管理、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内部财经纪律管理等重点情况及时报告,接受监督,对重大事项、资金安排和人事任免等做到上会研究,纪检组列席,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关于“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建和支部工作的认识,弄懂组织程序,及时学习《党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采取上会研讨和自学的方式强化基础党建知识的学习。二是及时研究印发2022年党建和支部工作方案,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清单,制作支部文化公示栏,党员亮明身份,正常化开展“三会一课”,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为解决支部建设工作不严肃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进行研讨和分析,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支部日常工作。三是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2月25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审议2021年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按照分工安排抓好各项会议筹备。同时,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以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员同志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自学,确保取得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学习实效。共组织支部集中学习3次,党员个人自学15人次;开展交心谈心,党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之间围绕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交心谈心,指出存在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政治工作,做到真诚相待,相互提醒、互相提高的作用,共开展交心谈心32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向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支委班子方面意见建议21条,并形成了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3月21日召开支委专题会议。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过党员之间相互交心谈心、通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建议和自我剖析等,为召开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实践基础。3月22日召开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会支委和党员作深刻对照检查,并进行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批评见人见事,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效果。
8.关于“基层党建虚化,缺乏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工作,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事项提前邀请所联系纪检组参加进行指导。截至目前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均做到提前收集整理议题,主要领导亲自审定议题;支部层面严格按照既定的“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压实支委班子抓支部工作责任,严格制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每次活动均安排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会议效果、学习效果。三是结合“五个第一”机制要求,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对历年党建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四是制定了州乡村振兴局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活动过程中规范“5+X”规定动作,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并按计划正常开展。
9.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弱化。”方面
一是强化班子和科室工作分工,合理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全力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任务,践行“三化、三法和三个马上”要求,制定2022年迪庆州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旬、月、季调度计划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合理分工任务,各科室对应分管领导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做到分工合理,创造人人有事情干的良好范围。二是强化干部理论素质的教育,组织学习《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口袋书》,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对驾驭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把好公益性岗位质量关,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一人一档”,并按照《州级行政(参公)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考手册》,归类档案、审核补全“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建立规范的台账和记录。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10.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高,任务分工不尽合理。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带领团队凝聚智慧推动发展有待加强。”方面
一是直面问题,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亲自督战抓整改,建立党建和支部日常工作机制,合理分工业务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建立推进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旬、月、季调度任务和责任体系,全面开展交心谈心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亲自参与整改工作,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推动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在思想上深刻反思,主动对号入座,切实把提高认识、担当奉献、统筹谋划、狠抓党建、完善制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年度目标任务作为整改的重点内容,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两次,细化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尽职尽责,巩固成效,经过为期三个多月的整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久久为功,从建立体制机制的层面,带头真改、实改、彻底改,整改标准不降,落实措施力度不减,始终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树牢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意识抓整改。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个方面,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打造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一)落实责任,营造氛围。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以完成巡察整改为新起点,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进一步深刻反思各方面的差距,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的领导,不断完善制度,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
(二)突出任务,深化担当。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激励干部主动担当,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为全力推动“十四五”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效。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州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22065;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片区312号;电子邮箱:zb8222065@163.com。
迪庆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8日